州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(修正草案)》论证会

作者:薛瑞鹃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文山人大网     时间:2026/10/19 9:30:36     点击数: 1540          

  10月16日,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(修正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论证会,邀请州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、州人大法制专业代表小组部分代表及相关州级部门,对相关法条的修正进行论证和征求意见。

  会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《条例》征求意见情况的汇报,与会人员围绕草案展开集中论证和逐条讨论。

  据悉,2026年3月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,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将同时废止。而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》,其立法依据主要来源于彼时仍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生态法典的施行,意味着条例依据的上位法发生了变化,对条例进行修正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、确保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协调衔接的必然要求。

  会议强调,对《条例》进行修正不是简单的文字调整,而是事关全州河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立法工作。要把准政治方向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根本遵循,确保修正后的条例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当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规划衔接不够、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,逐条研究、逐项论证,使法规制度设计更加精准务实。要突出地方特色,总结提炼河湖长制、跨境河流协作等文山实践经验,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,体现文山辨识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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